长江师范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26年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实施方案》(渝教评院函〔2026〕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范围
重庆市属高校师范类专业中,已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抽查数量及学生名单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从我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生中,抽取3%左右的师范生作为能力监测对象,监测对象覆盖已通过认证的每个师范类专业。抽取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三、抽检标准
重庆市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重点监测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自主发展能力中的核心能力。其中,申请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初级中学”的,抽检标准为《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抽检标准(试行)》(附件2);任教学段为“小学”的,抽检标准为《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抽检标准(试行)》(附件 3)。
四、抽检方式
重庆市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采取学校举证和专家查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fsjyjx.cqjypg.com:82)实施。抽检学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抽检举证材料,登录“系统”的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若最后一位是字母,输入大写X),密码见附件1。“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4。
五、抽检举证材料清单及说明
(一)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
说明:由各学院打印盖章后再到教务处盖章。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二)教育实习手册(日志)
说明:《教育实习学生手册》中的教学设计方案、听课记录、实习周记、教研活动记录,要体现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能力;《教育实习学生手册》中的学生个别教育登记表、家校沟通记录,要体现对中学生或小学生心理健康支持能力、校家社协同育人能力。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三)实习报告
说明:《教育实习考核表》的前4页。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四)主题班会设计方案
说明:依据《教育实习学生手册》中的主题班会活动记录表进行制订。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五)班主任试作小结
说明:《教育实习学生手册》中班主任工作实习总结。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六)师德体验报告或能够支撑师德的相关材料
说明:《教育实习学生手册》中的师德体验报告、能够支撑师德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志愿者证书等。
要求:1份材料形成1个PDF文件,最多上传10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七)讲课视频或说课视频
说明:视频10分钟左右,体现科学素养、STEM 教育能力。
要求:只能上传 MP4(H264-MPEG-4编码格式) 文件,最多上传3个材料,且不超过150MB。
(八)与讲课视频或说课视频配套的教案
说明:教案必须是与讲课视频或说课视频配套的教案。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上传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九)毕业论文(设计)或发表的论文
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或发表的论文。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上传10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十)系、院级及以上相关竞赛获奖证明
说明:获得的系、院级及以上相关竞赛奖励的证明。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上传10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十一)专业技能类等级证书
说明:获得的专业技能类等级证书。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上传10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十二)教育见习手册
说明:教育见习记录表及考核材料,要体现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能力。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上传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十三)教育研习手册
说明:《教育研习报告》,要体现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能力。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上传3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十四)各类教研科研项目、比赛等佐证材料
说明:各类教研科研的项目、比赛等佐证证明。
要求:只能上传PDF文件,最多上传10个文件,且不超过30MB。
六、抽检结果评定
专家按照抽检标准,通过“系统”对学校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达标情况审核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评价结果判断以抽检标准中二级指标评价结果作为依据,其中,二级指标中“不合格”指标数≤5 个指标的,评价结果为“通过”;二级指标中“不合格”指标数>5个指标的,评价结果为“不通过”。
七、其他
(一)抽检纪律与监督
认定抽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设立监督平台,接受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工作的问题反映和举报。
(二)抽检结果运用
重庆市教委根据学校被抽检学生的整体表现,对学校给出最后结论,结论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抽检通过率在 90%—100%区间的,为“优”等;抽检通过率在 80%—89.9%区间的,为“良”等;抽检通过率在 60%—79.9%区间的,为“中”等;抽检通过率在 60%以下的,为“差”等。抽检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并作为我市优化师范教育资源配置、以及高校深化师范生培养改革提供参考。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工作。抽检举证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由学生本人和学院共同参与完成,确保举证材料数量完整齐全、格式符合要求、质量达标。为提高材料质量,评估中心将在6月10日前组织人员对举证材料进行抽查,各学院在6月15日前完成材料上传。
联系人:吴 燕 联系电话: 023-72792606
附件:
1.2026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抽检学生名单
2.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抽检标准(试行)
3.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抽检标准(试行)
4.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系统(学生账户)操作说明
教学质量监测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6年6月1日
附件2: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抽检标准(试行).pdf
附件3: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抽检标准(试行).pdf
附件4: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认定系统操作说明(学生账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