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6-04   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专业认证对标行动实施方案》(长师院发办〔202454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范围

1. 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应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且目前仍在招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专业。

2. 请有工科专业的学院在做好专业认证规划的基础上,加强统筹,组织基础较好的专业申请认证,本次每个学院限推荐1个专业申请认证。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专业申请

1. 请申请认证专业参照上一年度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注意事项和要求,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附件1),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址:https://www.ceeaa.org.cn/

2. 申请认证专业所在学院应认真做好工作统筹安排与沟通协调,对专业认证申请书和支撑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申请认证专业应于2025731日前将认证申请书和支撑材料的电子文档以“XXX专业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rar的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20170143@yznu.edu.cn,并将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认证申请书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211评估办公室吴燕老师处。

(二)学校审核

2025830日之前,学校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确定通过申请的专业名单。

(三)专业自评自建

1. 通过申请的专业对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附件2)进行自评自建,并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附件3)要求,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并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整理支撑材料。

2. 通过申请专业应于20251031日前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电子文档以“XXX专业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rar的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20170143@yznu.edu.cn

(四)学校评审

1. 学校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2. 专业根据意见修改《自评报告》,并于20251130日之前,将修改后的《自评报告》及整改说明的电子文档以“XXX专业自评报告及整改说明.rar的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20170143@yznu.edu.cn

(五)专家现场考察

1. 20251215日之前,学校组建校级认证专家组开展现场考查。

2. 专家组现场考查情况,出具《现场考查报告》,针对每项标准,提出发现的具体问题与改进建议,反馈至专业,作为整改依据。

(六)学校审定认证结果

20251231日之前,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认证结果,公布通过校级认证的专业名单。

三、政策支持

1. 通过认证申请的专业,学校给予4万元启动经费;通过校级认证的专业后续再给予6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分三年划拨)。

2. 通过校级认证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以重点支持,优先保障建设需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永忠 吴燕

联系电话:023-72792606

邮箱:20170143@yznu.edu.cn


附件:1. 长江师范学院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 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

3. 长江师范学院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


                  教学质量监测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564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docx

附件2: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pdf

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