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14   浏览次数:761

各教学院(部):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监控与管理,规范教学基本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学检查实施办法》(长师院办发〔202237号),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情况

1.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师生遵守上下课时间情况,教师课堂管理、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和学生学习情况,教风和学风建设情况,调(停)课情况等。

3.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课程思政等教师课堂教学开展情况,以及对上学期课堂质量评价位于后5%教师的整改帮扶情况。

4.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包括归属于本学院的校内外兼职教授)。

5.课程期中考核工作安排情况(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均需安排期中考试)。

(二)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1.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及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2.实验室管理情况(特别是有毒、易制毒、易燃、易爆药品保存情况,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和保存情况)。

3.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

4.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开展情况。

(三)教研教改情况

1.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新方法、新模式等情况。

2.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及开展情况,教研教改、质量工程等典型案例。

(四)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1.教学院(部)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的制度建设情况。

2.教学院(部)领导、老师、督导、辅导员听课情况;在线教学督查情况。

3.期初教学检查、麦可思报告、教学信息反馈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麦可思报告中各指标排名最后一位的专业,需提交整改报告。

二、工作安排

期中教学工作检查以各教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教学院(部)自查阶段(1114日至1118日):各教学院(部)应充分发挥院(部)教学督导的主体作用,排查教学问题,并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完成《期中教学自查报告》,于1118日前提交纸质签章材料至致远楼201室。

2.学校检查阶段(1121日至1125日):学校教学督导委员到各教学院(部),通过听课、看课、听取汇报、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学生座谈会每个院(部)按年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30人。院(部)领导应结合自查报告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院(部)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特色与亮点(课程思政、“四新”等建设成效,师德师风、班风学风典型案例,教研教改、质量工程等成果应用,青年教师培养等);存在的问题(学生反映的问题、领导听课发现的问题、教学督导和麦可思报告反馈的问题等);整改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要求,健全教学院(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2.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本次期中检查以电子文档为主(如教学大纲、进度计划、教案、典型案例等),尽量减少打印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