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994

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重庆市教委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数据填报工作。

  长:向小川

副组长:谭永忠

  员:熊正贤、吴文、王红娜、向从武、张世威、王东辉、王诗成、李世春、李伟、许芫颜、钟昆明、黄东梅、谢艳、李林、谭海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测研究与评估中心,具体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工作。

二、数据填报平台及方法

(一)数据填报平台

1.登录网址:http://210.41.33.135:8088/platform/login

2.登录账号和密码:各责任部门的登录账号分为填报账号和审批账号,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单独发给相关职能部门。

(二)数据填报方法

1.下载表格:填报人员登录数据填报平台下载Excel版本的表格模板。有10个表格的内容今年发生了变化,还新增了2个表格,有表格模板必须重新在数据填报平台下载。

2. 填报数据:根据《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1)中的指标内涵解释,在Excel表格上全面准确进行填报,然后导入填报平台。

3.审核提交:部门负责人对数据进行审核并提交。

三、数据填报任务分解

今年总共应填报86个表格,根据表格填报内容与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能的相关性,学校将填报任务分解到了相关职能部门(见附件3),其中,对一个表格的填报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填报数据多的部门为责任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基础数据填报(1010日前)

基础数据填报涉及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部门,并且需要各院(部)协助。由于数据填报平台中必须基础数据提交之后其他数据才能填报,因此所有基础数据必须在1010日前提交。具体完成时间见下表:

序号

 

责任部门

协助部门

最迟完成

时间

1

1-1  学校概况(时点)

发规处

  

9.30

2

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发规处

  

9.30

3

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发规处

  

9.30

4

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

教务处

各学院

9.30

5

1-4-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教务处

各学院

10.10

6

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

教务处

  

10.10

7

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人事处

各学院

10.10

8

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时点)

人事处

各学院

10.10

9

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人事处

  

10.10

10

1-6  本科生基本情况(学年)

教务处

  

10.10

11

1-7-1  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教务处

各学院

10.10

12

1-7-2  科研基地(时点)

科研处

  

10.10

(二)第二阶段:数据全面填报及审核(1010-1110日)

各部门根据《长江师范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安排,按照《数据填报指南》的指标解释,在1110日前完成所有表格的数据填报和审核。

(三)第三阶段:提交教育部平台(1120日前)

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对最终数据进行核对,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提交至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教育部已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直接用于学校申请硕士授权单位、专业认证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各填报部门和个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数据填报涉及多个部门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部门在数据填报过程中,要尽量减轻院(部)和教师的负担,原则上职能部门已经掌握的数据就不再要求院(部)和教师提交材料。

(二)数据准确、填报规范

各部门填报人和审核人应认真研读《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1),准确把握数据指标内涵,弄清表格内容变化,根据填报指南新要求,全面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并结合高基报表报送数据,反复核对,保证数据统一,避免相互矛盾,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保管好相关佐证材料以备核查。

(三)落实责任、按时完成

数据填报实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制,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责任部门对承担表格的数据填报负总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确定的数据填报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数据的填报工作。由于表格之间的数据填报存在逻辑关系,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各阶段规定的时间完成填报数据,避免影响整体进度,对因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影响数据填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报送学校督查办督查处理。在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若问题,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测研究与评估中心。联系人:刘开华、夏琴心,联系电话:72793129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2927

附件1-1.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0705.pdf

附件1-2.2022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0705.pdf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