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1342

各教学院(部):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监控与管理,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情况

1.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与课程大纲符合程度情况、师生遵守上下课时间情况、教师课堂管理情况、教风和学风建设情况等)。

2.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课程思政等教师课堂教学开展情况,以及对上学期课堂质量评价位于后5%教师的整改帮扶情况。

3.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包括归属于本学院的校内外兼职教授)。

4.期中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和准备情况(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均需安排期中考试)、上学期试卷归档情况。

(二)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1.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及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2.实验室管理情况(特别是有毒、易制毒、易燃、易爆药品保存情况,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和保存情况)。

3.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以及上一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材料归档情况。

4.本届毕业生实习情况,以及上一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材料归档情况(包括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等)。

(三)教研教改情况

1.立项的各级教改项目进展情况。

2.立项及已结项教改、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情况。

3.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新方法、新模式等情况。

4.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及开展情况。

5.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工作开展情况。

(四)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1.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教学质量信息处理、质量问题改进情况。

2.二级教学单位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3.开展学生座谈会(不少于30名学生,由学校督导在每个班按学号随机抽取3-5人),调研学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效果、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期初教学自查、麦可思报告、教学督办单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中期教学工作检查以各教学院(部)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本次期中检查以电子文档为主,尽量少打印纸质材料。

三、工作安排

1.教学院(部)自查阶段(1118日至1123日):各教学院(部)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教学院(部)教学督导的作用,排查教学中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完成期中教学自查报告,于1123日前提交纸质签章材料至致远楼201教学督导办公室。

2.学校督查阶段(1123日至123日):学校教学督导委员到各教学院(部)进行督查,学院领导结合自查报告进行汇报,包括学院基本情况、特色与亮点(四个一流、专业思政、师德师风与班风学风、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等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教研教改成果应用、学生反映的问题、领导听课发现的问题、督导和麦可思反馈的信息、青年教师培养等)、整改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继续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要求,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各教学院(部)要以期中教学工作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教学院(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学院(部)领导深入教学一线、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