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课堂质量评价办法》全面贯彻实施
——学校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质量评价工作
2019年5月16日,学校颁布实施了《课堂质量评价办法》。新版课堂质量评价办法基于专业认证理念,按照“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三个维度,构建课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学生为中心”要求课堂评价以“学生学习和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推动课堂质量标准从老师“教得好”向学生“学得好”转变。“以产出为导向”要求课堂评价的目的从“考核教师”转向“学生收获”,评价指标更加注重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成果,以及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降低评教的主观随意性。“持续改进”要求通过不定期的课堂评价获得信息反馈,及时了解课堂教学问题和同学们的学习效果,老师根据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有效提升课堂质量,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2019年12月25日上午,为全面贯彻和落实《长江师范学院课堂质量评价办法》,学校在鉴湖学术报告厅召开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质量评价工作动员会”,副校长杨双、向小川出席会议并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教务处、各教学院(部)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辅导员、学习委员等参加会议。
向校长指出,课堂质量的有效评价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控制性工作。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在课堂,课堂质量的关键在于有效的评价,而课堂评价的关键在于科学的标准和严肃的实施。本次修订的课堂评价指标体系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认证理念,要促使课堂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各学院要制定精细的工作方案,详细落实评课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客观公正。
杨校长强调,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学校“四个一流”建设的重要抓手,科学、公正的课堂评价是改进课堂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的重要手段。全校师生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对待课堂评价,并重视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真正做到“以评促学、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培养质量的共同进步。
会上,为了帮助师生便于理解课堂评价指标,参会人员通过观看“长江师范学院课堂质量评价的指标解读与评价要求”教师版和学生版的视频,共同学习评价指标的内涵和相关要求;另外,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质量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2019年12月29日,各班在班团会上集中进行了评课工作。学生集中评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辅导员/班导师向学生讲解认真开展课堂评价的重要性,评课要求和注意事项。第二阶段:学生观看视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解读与评价要求-学生版”,对照学习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第三阶段:学生评课。保证每一位同学都有充足的评课时间。通过这三个阶段的详细安排,确保评课科学规范。
新版《课堂质量评价办法》契合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建设质量文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时代要求,通过评价,达到师生共同发展和成长进步的目的。新评课办法的实施必将有效激励教师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而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