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部、学术机构、机关各部门:

《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第2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2018125

 

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四个一流”建设,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报2018年师范类认证试点专业的通知》《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评估工作规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南,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引领下,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规划,以校院两级自评为基础,全面梳理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与质量监控体系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完善促进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和机制,建设一批一流师范本科专业点,不断增强我校师范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协调

加强各职能部门和院部的统筹协调,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调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体责任

明确院系在专业质量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在学校统筹推动下,按照国家认证标准开展师范类专业自我评估,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专业质量保障能力。

(三)分步推进

根据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中受理认证申请的规范程序和相关要求,学校确定一批试点专业,率先推进认证申请工作;其他专业按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理念认真落实,通过院内自评,分批遴选建设进度与质量相对领先的专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努力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认证的合格率。

(四)优先投入

学校将给予申请师范类认证试点专业一定的认证工作专项经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各项建设需求。

(五)成果受益

学校将通过专业认证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成功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学校给予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一定的绩效奖励,并将在今后办学过程中涉及的招生计划数配置、生均教学投入、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奖励等各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紧扣认证标准中的“适应度、达成度、支撑度、有效度、满意度”五个度,根据“产出”毕业要求,瞄准“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和学会发展”四个方面的核心能力素质;聚焦“产出、支撑、评价”标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根据认证指标,教师做实标准,制定基于产出导向(OBE)的课程大纲;以毕业要求为准绳,规范课程与教学对毕业要求的形成支撑责任、教学活动对毕业要求的实现支撑责任和考核评价对毕业要求的证明达成责任;坚持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提高以学定教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三)具体目标

2018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试点认证,2019年思想政治教育和英语2个专业通过二级标准认证,2020年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物理学和生物科学4个专业通过二级标准认证,2021年历史学、小学教育(全科)、美术学、体育教育4个专业通过二级标准认证,2022年化学和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专业通过二级标准认证。2022年末,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物理学等3-5个专业通过三级标准认证。

四、工作重点

(一)构建产出导向(OBE)的师范人才培养体系

针对目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人才培养目标虚设、教学松散、改进乏力的症状,在准确把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专业自足向需求导向”的转变、“教为中心向学为中心”的转变、“内部监控”向“内外评价”的转变,制定面向需求的培养目标,明晰支撑培养目标的毕业要求,建立支撑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全程支持学生成长的服务指导系统、支持人才培养的保障系统和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从而构建产出导向(OBE)的师范人才培养体系。

(二)制定面向需求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体现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产出”的质量预期与追求,是专业认证的总纲,具有统领性作用。各学院对接专业认证要求,重视各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结合基础教育领域对相关教师的现实和未来需要以及各专业的实际,研究并确立可度量的、能满足基础教育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使其真正发挥对专业发展的规范、引导作用。

(三)制定支撑培养目标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集中体现产出导向的基本理念,是整个认证的核心,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毕业要求既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保证,又是专业构建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和教学质量标准制定的依据。

(四)建设基于产出的课程体系

“学生能力”聚焦于“毕业要求”,而课程建设是关键。首先,整个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全部毕业要求,即在课程矩阵中,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都有合适的课程支撑,并且对支撑关系能够进行合理的解释。其次,每门课程能够实现其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即课程大纲中明确建立了课程目标与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课程内容与教学方式能够有效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考核与评分标准能够针对课程目标设计,考核结果能够证明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五)推进基于产出的教学改革

各专业应该抓住基于产出的课程大纲这一中心环节,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即课程目标对接毕业要求并加以细分,课程内容重组以支撑课程目标,根据课程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按照课程目标设计考核与成绩评定方式。因此,课程目标的表述应体现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要求,准确表达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能力而非教学要求;课堂教学改革应促进课程目标的达成,应考虑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是否有对应关系,教学方法是否有利于课程目标的达成;各专业应按照各类课程特点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如学科课程的重组与整合、教师教育课程的实践取向与模块化、实践教育课程的系列化与能力培养。

(六)推进教师教育质量持续改进

以专业认证为抓手,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引导师范类专业聚焦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培养,强调不以认证结果为终结,而以整改和持续发展为目标。认证专业围绕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内部质量监控,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内部自我评估和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并使质量保障常态化,从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工作进程

(一)动员与学习(20189月—10月)

学校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推进会,对全校12个师范类专业启动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相关学院要组织所有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长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理解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选派一部分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就专业认证进行深入的学习与调研,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

(二)二级认证预申报与预自评 (201811月—20193月)

各师范专业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重点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理念,全面梳理师范类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各项基本建设,健全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学院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形成近5年的《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初稿,进行专业预申报。

《自评报告》内容以“五个度”为主线进行组织,必须紧扣认证标准,逐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举证,报告应客观、准确、详实,包括标准达成举证和附件材料两部分,总篇幅一般不超过5万字。《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要按照专业认证范围中的认证项目与要素,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测算,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转化为反映不同认证项目与要素的数据指标。

学校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自评报告》等四个报告初稿及启动阶段工作状况进行校内第一轮预评,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确定各专业下一阶段的具体建设任务,确定向评估院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序次安排。

(三)整改阶段(20194月—7月)

在自评建议基础上,各专业确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自评报告和各项支撑材料的收集工作,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加强建设。

(四)二级模拟认证(20199-11月)

学校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模拟认证专家组,全面开展校内模拟认证。认证专家组在审阅各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现场考查的基础上,形成认证结论和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各专业。

(五)组织申报(各专业具体时间)

相关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认证结论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完善自评报告,完成专业认证申请书,并于规定时间将专业认证申请书和自评报告提交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六)迎接认证(各专业具体时间)

迎接专业认证专家现场考察认证;组织下一批专业的认证筹备工作。

三级专业认证的申报、模拟认证和正式认证时间另行安排。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组织机构纵向上分为三层:领导决策层(领导小组)、协作推进层(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专业建设指导工作组)和落地执行层(各二级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领导决策层负责对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总体部署、实施方案、资源投入等进行决策;协作推进层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向上对领导小组负责,向下对各二级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工作进行推进。从而逐步建立起“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协作推进”的工作模式

为了实现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机构运转协调、协作推进,建立“协作推进”的工作模式。一是定期召开例会。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业认证工作例会,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和教学院(部)工作组要跟进召开会议,落实领导小组例会精神,完善工作举措。二是定期发布任务。制定专业认证工作总体进度表和重点工作的任务书,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发布任务、落实任务、验收任务。三是定期发布通报。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定期编印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简报,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及时给予肯定,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醒,充分发挥简报长善救失的作用。

(三)建立“责任跟踪”的督导办法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以及各时段的工作安排,建立起“责任到人、跟踪到位”的督导办法。每一项工作,从决策层到推进层,再到执行层,都要落实两个具体:具体的人、具体的任务。同时,还要做到两个跟踪:认证工作办公室跟踪督查每个专业认证工作组的任务完成情况,每个认证工作组督查每一个人的任务完成情况。认证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及时向专业认证领导小组汇报,并将督查过程记录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保障

1.师范类专业认证领导小组

  长:黄大勇

副组长:向小川

  员:盛全生、周凯、李柳柏、谭永忠、米永生、王东辉、李世春、冯伟林、李知明、向邓云、冉隆锋、江鸿、谢艳、李伟

主要职责:

1)研究决定学校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

2)对师范类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查和指挥。

3)研究决定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和激励政策等重大事项。

2.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

师范类专业认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

  任:冯伟林

副主任:李柳柏、谭永忠、米永生、王东辉、李世春

  员:丁世忠、吴文、邓清华、房少梅、李松柏、徐建华、汪建华、隆强、张世威、傅小彪、冉隆锋、谢艳、江鸿、李知明、向邓云、汪明松、李伟、冉建红、蒋朝霞、肖代怡、夏琴心

主要职责:

1)负责与学校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和院部工作小组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和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2)负责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整体工作规划、任务部署、进度安排、工作督查和日常考核。

3)组织落实学院层面的师范类专业自评与预认证工作。

4)负责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资源的统一调度。

5)负责提供学校层面的支撑与辅助材料。

6)负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宣传与报道工作。

3.专业建设指导工作组

  长:李柳柏

副组长:汤鹏主、熊健杰

  员:李火光、蒋光明、郭红力、卢凯、田美子

主要职责:

1)制定符合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各专业修订课程大纲。

3)指导各专业进行实践(实验)教学条件建设。

4)引导各专业开展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内涵建设。

4.教学院(部)认证工作小组

  长:相关学院院长(主任)

副组长:相关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主任)

  员:教学院(部)科级干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秘书、辅导员、全体教师

  书:相关学院(部)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院专业认证启动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落实工作。

(2)负责做好与认证工作相关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按时间节点考核完成《自评报告》和《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4)向“学校专业认证工作小组”提供本部门有关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的阶段性宣传素材。

(二)经费保障

学校给予每个师范专业二级认证专项经费20万元,三级认证追加专项经费10万元;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学校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其各项建设需求。

(三)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十三五”内涵建设规划,结合国家师范认证标准要求和学校的实际状况,一是制定《师范认证专业办学条件投入支持办法》,明确学校对师范类专业在专业认证过程中的师资引培、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具体支持办法。二是建立定期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业认证评估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建立责任落实与激励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责任制,对通过专业认证的院部给予奖励和年终考核加分,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专业进行通报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