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期课程考核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为强化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长师院办发〔2022〕37号),本学期第5-7周,学校组织教学督导委员对2023年春期和秋期的课程考核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基本情况
1.检查内容
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试卷命题、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平时考核、材料归档5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
2.检查人员安排
评估中心将20名督导委员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检查4-5个院部,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 督导委员姓名 | 检查学院 |
1 | 周绍东(组长)、秦念阳、朱 挢、王素梅 | 机器人工程学院(2个专业) 文学院(2个专业) 数学与统计学院(2个专业) 教师教育学院(1个专业+公共课) |
2 | 贺国权(组长)、王 泓、雷继红、王慧超 | 传媒学院(2个专业) 管理学院(5个专业) 化学化工学院(2个专业)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3个专业) |
3 | 于海洪(组长)、童志博、王小平、游 强 | 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专业+公共课)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4个专业) 土木工程学院(3个专业) 外国语学院(4个专业) |
4 | 韦济木(组长)、周仁成、廖东红、唐玉凤 | 美术学院(6个专业) 政治与历史学院(2个专业) 音乐学院(3个专业)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个专业) 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公共课) |
5 | 卢孟春(组长)、何树华、何 芳、朱 斌 | 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5个专业) 绿色智慧环境学院(2个专业) 财经学院(4个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个专业) |
3.检查过程
(1)发布通知。评估中心于3月27日发布通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组织实施安排和工作要求。
(2)院部自查。各院部于第5-6周开展自查,原则上要求院部组织督导对试卷自查实现全覆盖,并完成自查评分表。
(3)督导检查。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于第7周对21个院部开展现场检查,每个院部现场检查时间为半天,共抽查课程300余门,查阅试卷2000余份,发现和收集到各类问题和建议80余条。
(4)信息反馈。检查小组将检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形成《课程考核专项检查信息反馈表》,及时反馈给院部。
(5)院部整改。院部根据检查小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评估中心。
(6)分析总结。评估中心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4年春期课程考核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7)整改复查。评估中心对院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反馈材料存档,最终形成质量监控闭环。
二、课程考核专项检查信息反馈
各检查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表》中评价指标,对各院部2023年级春期和秋期的课程考核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分,经集中评议,马克思主义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本次专项检查结果为“优秀”。体育与健康学院为“合格”,其余学院为“良好”。综合评分详细表格请见附件。
三、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命题质量方面
部分试卷考核偏离了课程目标。有些试卷偏难,70%以上的学生期末试卷不及格,而平时成绩偏高。有些试卷偏易,如写作考试,90分钟要求学生写300字左右的单词。
(二)批改质量方面
1.非试卷考核如论文考核,考核方案中的分数没有细化,阅卷时只有一个总分。
2.试卷评分方式不一致,极少数教师在评阅中采用正分、负分混合使用情况。
(三)试卷分析方面
试卷分析和课程目标达成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不具体,如只是说“课程目标达成度较低”,没有分析到实质问题,没有找到根本原因。同时,整改措施未能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使得试卷分析失去了其应有的指导意义。
(四)材料归档方面
1.答题册封面阅卷人和复核人未签字。
2.课程实际考核方案与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案不一致。
3.审核人签字由私章代替,不能确认审核人是否认真审核。
4.过程性考核材料
规范性。
四、课程考核工作改进建议
(一)命题质量方面
教师需要认真对授课对象进行学情分析,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思维水平进行授课,因材施教;出题时需要把握试卷难度。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大部分不及格的情况,要寻找原因,在2024年春期要有持续改进。
(二)批改质量方面
各教学院部需统一阅卷方式。试卷评阅需要有细化的小分,特别是非试卷考核如论文考核等,考核方案的分数要求细化,阅卷时也要有小分(按照论文试题册的封面,填写完整);同时在2024年春期开始增加《非试卷考核审核表》。
(三)试卷分析方面
课程目标达成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要具体化,比如各个具体课程目标达成的问题、教学中的问题,学生学习的问题等。同时,整改措施应有针对性。
(四)材料归档方面
1.答题册封面阅卷人和复核人,首页要全部签字,包括小分项和总分项;后面的答题册只签总分项,阅卷人和复核人都要签。
2.课程实际执行的考核方案需要与教学大纲一致。确因课程考试改革,导致课程实际考核方案与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案不一致,包括过程性考核项目、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构成比例等有变更的情况,要求补充“关于XX课程变更考核方案的说明”,装入试卷袋,变更要有充分理由,由教学院部审批实施,审批时间为该学期开学第一周。
3.为提高试卷审核质量,从2024年春期开始,审核人签字必须手签,不能由私章代替。
4.过程性考核成绩单,教务处没有硬性要求手写。试卷评阅中,大题分和小题分的规范上不作统一要求,但大题分和小题分要能够区分开,各个院部应当统一。
5.师范专业和食品专业所有年级、其他专业2023级开始,需有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并提交一名学生过程性考核材料样本。
6.提供的一名学生过程性考核材料,如果是视频、电子设计或其他资料,可提供电子材料。如果电子材料容量较大,或通过信息化教学平台进行的考核,可提供几页代表性的截图打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