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监测评估工作简报2024年第2期——2024年春期课程考核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次数:68



2024年春期课程考核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为强化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长师院办发〔202237号),本学期第5-7周,学校组织教学督导委员对2023年春期和秋期的课程考核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基本情况

1.检查内容

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试卷命题、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平时考核、材料归档5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


2.检查人员安排

评估中心将20名督导委员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检查4-5个院部,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督导委员姓名

检查学院

1

周绍东(组长)、秦念阳、朱  挢、王素梅

机器人工程学院(2个专业)

文学院(2个专业)

数学与统计学院(2个专业)

教师教育学院(1个专业+公共课)

2

贺国权(组长)、王  泓、雷继红、王慧超

传媒学院(2个专业)

管理学院(5个专业)

化学化工学院(2个专业)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3个专业)

3

于海洪(组长)、童志博、王小平、游  强

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专业+公共课)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4个专业)

土木工程学院(3个专业)

外国语学院(4个专业)

4

韦济木(组长)、周仁成、廖东红、唐玉凤

美术学院(6个专业)

政治与历史学院(2个专业)

音乐学院(3个专业)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个专业)

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公共课)

5

卢孟春(组长)、何树华、何  芳、朱  斌

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5个专业)

绿色智慧环境学院(2个专业)

财经学院(4个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个专业)

3.检查过程

1)发布通知。评估中心于327日发布通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组织实施安排和工作要求。

2)院部自查。各院部于第5-6周开展自查,原则上要求院部组织督导对试卷自查实现全覆盖,并完成自查评分表。

3)督导检查。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于第7周对21个院部开展现场检查,每个院部现场检查时间为半天,共抽查课程300余门,查阅试卷2000余份,发现和收集到各类问题和建议80余条。

4)信息反馈。检查小组将检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形成《课程考核专项检查信息反馈表》,及时反馈给院部。

5)院部整改。院部根据检查小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评估中心。

6)分析总结。评估中心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4年春期课程考核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7)整改复查。评估中心对院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反馈材料存档,最终形成质量监控闭环。

二、课程考核专项检查信息反馈

各检查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表》中评价指标,对各院部2023年级春期和秋期的课程考核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分,经集中评议,马克思主义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本次专项检查结果为“优秀”。体育与健康学院为“合格”,其余学院为“良好”。综合评分详细表格请见附件。

三、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命题质量方面

部分试卷考核偏离了课程目标。有些试卷偏难,70%以上的学生期末试卷不及格,而平时成绩偏高。有些试卷偏易,如写作考试,90分钟要求学生写300字左右的单词。

(二)批改质量方面

1.非试卷考核如论文考核,考核方案中的分数没有细化,阅卷时只有一个总分。

2.试卷评分方式不一致,极少数教师在评阅中采用正分、负分混合使用情况。

(三)试卷分析方面

试卷分析和课程目标达成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不具体,如只是说“课程目标达成度较低”,没有分析到实质问题,没有找到根本原因。同时,整改措施未能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使得试卷分析失去了其应有的指导意义。

(四)材料归档方面

1.答题册封面阅卷人和复核人未签字。

2.课程实际考核方案与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案不一致。

3.审核人签字由私章代替,不能确认审核人是否认真审核。

4.过程性考核材料

规范性。

四、课程考核工作改进建议

(一)命题质量方面

教师需要认真对授课对象进行学情分析,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思维水平进行授课,因材施教;出题时需要把握试卷难度。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大部分不及格的情况,要寻找原因,在2024年春期要有持续改进。

(二)批改质量方面

各教学院部需统一阅卷方式。试卷评阅需要有细化的小分,特别是非试卷考核如论文考核等,考核方案的分数要求细化,阅卷时也要有小分(按照论文试题册的封面,填写完整);同时在2024年春期开始增加《非试卷考核审核表》。

(三)试卷分析方面

课程目标达成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要具体化,比如各个具体课程目标达成的问题、教学中的问题,学生学习的问题等。同时,整改措施应有针对性。

(四)材料归档方面

1.答题册封面阅卷人和复核人,首页要全部签字,包括小分项和总分项;后面的答题册只签总分项,阅卷人和复核人都要签。

2.课程实际执行的考核方案需要与教学大纲一致。确因课程考试改革,导致课程实际考核方案与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案不一致,包括过程性考核项目、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构成比例等有变更的情况,要求补充“关于XX课程变更考核方案的说明”,装入试卷袋,变更要有充分理由,由教学院部审批实施,审批时间为该学期开学第一周。

3.为提高试卷审核质量,从2024年春期开始,审核人签字必须手签,不能由私章代替。

4.过程性考核成绩单,教务处没有硬性要求手写。试卷评阅中,大题分和小题分的规范上不作统一要求,但大题分和小题分要能够区分开,各个院部应当统一。

5.师范专业和食品专业所有年级、其他专业2023级开始,需有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并提交一名学生过程性考核材料样本。

6.提供的一名学生过程性考核材料,如果是视频、电子设计或其他资料,可提供电子材料。如果电子材料容量较大,或通过信息化教学平台进行的考核,可提供几页代表性的截图打印出来。